勞動部民國108年10月31日勞職授字第10802042331號
修正「勞動部補助中小企業新購型式檢定合格之機械及改善既有機械安全設施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修正名稱為「勞動部補助中小企業新購機械及改善既有機械安全設施作業要點」,自108年11月1日生效
勞動部為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七條及第八條規定,採部分經費補助方式,協助中小企業新購完成安全資訊申報登錄或型式驗證合格之機械(以下簡稱合格機械),及改善既有機械安全設施,特訂定本要點。
廠商可多加利用項勞動部申請唷!!
詳細申請辦法→行政院公報